勞工滿65歲不限強制退休!網友:解套40年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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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羿郿
立法院今(15)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草案,明定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另外,雇主不得對超過65歲繼續工作的勞工有降低薪資給付等不利對待,違法的雇主可罰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負責人姓名。
勞動部說明,《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勞工非年滿65歲,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立法意旨是規範勞工持續受僱至年滿65歲前,雇主不得任意強制勞工退休。
高齡勞工若受差別待遇 雇主將受罰
勞動部表示,本次立委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明定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將勞資協商明文列為法律,一方面可讓資方鼓勵高齡勞工續留職場,另一方面亦能讓有意願繼續留在職場的高齡勞工能有與資方協商的權益,對於勞雇雙方是更進一步的退休保障修正。
勞動部提醒,依《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2條規定,「雇主對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不得以年齡為由予以差別待遇。」所謂差別待遇包括「薪資給付或各項福利措施」,如勞雇雙方已依勞基法第54條規定,經協商同意延後勞工退休年齡後,雇主除有正當事由外,不得對超過65歲繼續工作的勞工有降低薪資給付及其他勞動條件等不利對待,否則,地方勞動主管機關依法論處雇主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
消息一出,網友熱烈討論,「解套40年房貸」、「房貸40年做好做滿」、「50年房貸計畫」、「這要協商後,所以老闆不協商,勞工一樣就強制退休」、「老人不退年輕人沒機會晉升」、「年紀到了,你想做就繼續做,不想做一樣能退休」、「應該的,強制65退休真的很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