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送回收後別大意!未報廢登記恐被罰兩倍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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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房產溫度計

車輛送交環保回收後,別忘了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避免後續麻煩!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若您的車輛因老舊或毀損已交由環保回收業者處理,請務必取得回收業者提供的《廢棄機動車輛回收單》以及車輛牌照,並攜帶相關文件至當地監理機關完成車輛報廢登記。

小心車牌被非法移用!回收後不報廢可能坑慘自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將車輛交由回收業者處理並不等於完成報廢手續,如果未及時辦理,可能導致車牌被非法移掛於其他車輛上使用,進而涉及違規上路。一旦遭查獲,根據《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車主將面臨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影響權益。為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請在車輛回收後,務必將兩面車牌交回監理機關,完成報廢登記。

舉例來說,若甲車主的2,000cc自用小客車車牌被移掛到乙車主的2,400cc車輛上,經查獲後,甲車主將被處以2萬2,460元(應納稅額11,230元的2倍)罰鍰,而乙車主也需支付3萬420元(應納稅額15,210元的2倍)罰鍰,代價相當高昂。

若有任何疑問,民眾可隨時撥打專線查詢,稅務局將提供詳細說明與協助。《房產溫度計》提醒您,記得按時完成報廢手續,守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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