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8月1日開放申請!搭配新青安最高可貸1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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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易云
113年度住宅補貼已於8月1日上午9時開始受理申請,至8月30日下午5時為止,為期30日。補貼項目包括「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與「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符合資格的民眾可透過線上或郵寄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住宅補貼必須符合4項條件 可自行上網檢視是否符合資格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無論是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除需為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尚需同時符合「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家庭動產限額」、「家庭不動產限額」等4項條件。以戶籍設在台北市的民眾為例,如欲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家庭年所得需低於164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需低於6萬8772元、家庭動產限額需低於715萬元、家庭不動產限額需低於940萬元。
如果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申請條件,可以先上網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點入「住宅補貼」中的「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在頁面下方找到「您適合哪種住宅補貼呢?」進行住宅補貼資格檢視。此外,在「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網頁上,亦提供相關法規與問答QA,以及線上申請操作手冊,有需要的民眾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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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族群申請住宅補貼可獲加分 務必檢附證明文件
有關補貼額度方面,自購的優惠貸款額度是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依擔保品所在地覈實決定:台北市最高為250萬元,新北市最高為230萬元,其餘直轄市、縣(市)最高為210萬元。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5年。修繕的優惠貸款額度是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覈實決定,最高80萬元。利息補貼年限最長15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3年。
至於優惠利率,無論是自購或是修繕,優惠利率對象均分為第一類弱勢戶與第二類一般戶。第一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減0.533%,第二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加0.042%。國土管理署提醒,住宅補貼採取評點排定補貼優先順序,如申請人為弱勢家庭或有特殊經濟需求,會額外評點加分,或可享有較低利率。申請人如符合資格,務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以享第一類優惠利率。
可搭配新青安最高可貸1250萬元 符合資格者務必申請從速
此外,住宅補貼還可搭配財政部公股銀行的「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使用。以在台北市購屋為例,如果符合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又同時申貸新青安,優惠房貸最高可達1250萬元。而且「自購住宅貸款戶」無論新舊貸款戶,均享有貸款利率多1碼(0.25%)的補貼,期限至115年7月底止。
想了解住宅補貼相關資訊,不僅可以上網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查詢、檢視資格,還可於每週一至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歡迎民眾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