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80元全數吐出!網友連領6個月租屋補貼 卻因 「1理由」遭討回
image source:pexels
文/陳羿郿
行政院日前擴大租金補貼,除了放寬申請資格,租客不再需要提供房東資料,也同步調升補貼金額。不過有民眾反映,在領了6個月的補助後,政府通知「租賃地址沒有稅籍編號」故資格不符,要將近半年的補貼全數收回。
頂樓加蓋?廠辦變住家?網友收租屋遭通知繳回錯愕求助
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指出,去年7、8月申請租金補貼案件,10月中申請通過,每月入帳2,880元,至今一共收到6個月補貼金17,280元,卻沒想到突然收到營建署通知,「租賃的地址沒有稅籍編號」,要求該名網友將溢領的所有補助繳回。原PO感到相當錯愕,質疑「為何當初租屋補助審核了三個多月,卻沒有審核確實還會通過?補助了六個月現在要請我把補助款項歸還」。
image source:截圖自爆料公社
也有很多網友討論,可能是因為房子是違建或是分組套房等原因導致沒有稅籍編號。事實上,沒有稅籍編號的可能原因有二:1、違建頂樓加蓋,無臨時門牌、房東也沒繳房屋稅;2、建物法定用途原是廠辦卻被作為住家用。
營建署:審核誤差才收回溢領
營建署說明,民眾收到繳回補助金通知,可能是民眾租約屆期,在補新租約時發現審核誤差,或是地方政府在審核房東資訊時,有審核誤差才收回溢領。有上述狀況會把原先核定部分再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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