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當冤大頭!保護自己從合約開始 租屋族簽約前6大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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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了許久、挑選了許久,如今終於要把自己嫁出去了。喔不是!是終於找到心儀的房間了,那接下來我該準備搬進去了嗎?還是......等等,好像要先跟房東約時間談簽約才行,走看看接下來要做哪些事情才能保障自己。
租屋簽約是租房前最重要的事情,你需要好好了解合約上的內容,如押金是多少?有沒有管理費?維修費歸屬?水電費1度多少錢?以及租金繳納方式,另外還有些要特別事項如提早解約所面臨的違約金、是否允許房東帶看等,這些都是需要在簽約前好好確認才行,要不然下一個冤大頭可能就是你!
簽約前有哪些細節需要注意?
在與房東洽談簽約時,通常會給你1式2份的合約書,這時需要確認2份合約書的內容是否相同,重點在於合約內頁各項細節,如定金、管理費、押金、維修費歸屬、水電費費率等議題都要確認,不要盲目簽約,另外如果可以的話最好能使用騎縫章確保不被偷偷塞入頁面,以避免新聞上的租屋事件重演,現在就來了解細節一二。
首先是定金,它並沒有固定的上下限,一般房東會大概收一下意思、意思如500 、 1000元等等,以確認房客願意租房,且付定金後可以請房東給予收據作為保證(收據範例請見下圖),此做法不僅可以保證房東,也能保障房客,支付的定金可用來折抵租金,也能避免之後房東無法履行承諾出租給房客時,房客可要求房東加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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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在民眾租屋時,尚須支付一筆押金,通常房東會收取最多兩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在租屋到期房客交還房屋時,將租金無利息返還給房客,不過若房客於租屋期間有不付租金、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等情況,或造成房屋損害與提前終止租約等違約情形時,房東就可由押金扣抵相關費用以保障房東權益。
除此之外,房內的設備維修究竟由誰負責合約上也須要確認,通常設備維修是由房東負責,不過還是要在合約上確認清楚以避免房東不履行維修責任。如果合約上已註明房東需要負責設備維修,但實際上房東不願意協助維修時,房客可以拿著合約要求房東履約,如不從就可以向房東要求實行提前解約的權利,當然這些細節都要在合約上註明才行。
再來就是所謂的水電與管理費等,一般如果是房間出租水電收費會以度數來計算,至於1度收費多少元就看房東是否佛心了,通常電費1度落在5元左右,不過在租屋新制中有說明台電夏日電價最高上限為每度 6.41 元。而管理費通常會存在於社區大廈,這部分就看是否有涵蓋在租金裡面了,如無房客則要自行繳納此費用給社區管理委員會。
最後就是租金繳納方式,通常分為每月匯款、碰面繳納、預繳等方式,至於要選擇哪一種就要看房東與房客如何溝通了,像筆者是每月固定匯款繳納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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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前解約我們將面臨?
在合約中還要確認一點,那就是當我們提前解約時是否會面臨違約金,通常這點是租屋者最容易忘記確認的事情,以為提前解約只要傳訊息告知房東就好,殊不知合約中還隱藏著殺手鐧,因此要好好確認合約中是否有提前解約的條款。
如果合約中沒有特別註明提前解約的條款,這時還是建議房客與房東商議這部分的條款,如在合約到期之前如要解約應提早多少時間通知房東,若房客無提前通知房東要提前解約就得付違約金(一般違約金最高不能超過 1 個月租金)等內容,所以為了保障我們的權利還是要確保合約內容才行。
而如果已經提早或合約到期前告知房東不租房間了,這時就有可能出現所謂的允許房東帶看權利,房東就有可能帶著有意租房的房客前來看房間,無論是否房東真的會帶人來看房,建議在合約上標記是否允許讓房東有帶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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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紛爭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任何事物總會有事與願違的時刻,往往都在細微處吃虧.在租屋合約中最怕的便是出現糾紛,因為這件事情可大可小關鍵就在於簽屬的合約細項,如果想要保護自己就得在合約條款上多加琢磨,寫得清清楚楚就是最好的保障,而且最好白字黑字寫清楚,不管到底在租屋期間會不會出現問題,這樣做都能保障雙方權益。
另外在簽約時還可以尋找第三方管道如民間公證人或法院(參考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如何辦理房屋租賃契約公證】)尋求保障,以確保雙方應有的權利。對了無論如何在入住確定要承租的房間前,記得要將房間好好拍照一番,以避免在退屋時產生許多預料之外的糾紛。
租房子真的不難,只要仔細詳閱合約細項,並確認條款是否合理,這樣就能入住心愛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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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轉載自「股感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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