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未檢驗還上路?小心牌照遭註銷!一文教你避開罰款陷阱
image source:示意圖/翻攝交通安全入口網
文/戴婧雯
逾期未檢驗車輛是否能繼續行駛?不少車主對相關規定一知半解,卻可能因此面臨高額罰款和稅務負擔。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定期檢驗車輛不僅是法定義務,更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與金錢損失。
罰款高達2倍別輕視!定期檢驗、合法上路才安心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以張先生的經驗為例,其名下有一輛汽車,因長期未收到稅單而申請補發。經查發現,該車輛因逾期檢驗超過6個月,已遭監理機關註銷牌照,導致未收到稅捐機關核發的稅單。張先生進一步詢問,若繼續使用該車輛,是否會被處罰?
稅務局說明,車輛逾期檢驗超過6個月,監理機關將依法註銷牌照。若該車輛在公共道路上行駛或停放,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車主需補繳自註銷日起至查獲日間的使用牌照稅,並可能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以張先生為例,其1800cc自用小客車每年應繳使用牌照稅7,120元。因未定期檢驗,監理機關於113年1月1日註銷其牌照,該車於113年4月30日停放路邊被查獲。除了需補繳113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使用牌照稅2,353元(7,120元×121天/366天),還需支付罰鍰1,411元(2,353元×0.6,首次查獲按應納稅額0.6倍處罰)。若在1年內再次被查獲,罰鍰將提高至應納稅額的1.2倍。
稅務局特別提醒,車輛所有人應定期檢驗車輛,確保符合道路使用規範。若牌照已被註銷,需先向監理機關辦理驗車並重新領牌,才能合法上路,避免因違規使用而承擔高額罰款與稅負。如有疑問,可致電新竹縣稅務局服務專線(03)5518141轉311至315洽詢,稅務局將提供詳細解答,協助民眾了解相關規定,確保行車安全與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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