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你不知道的賣屋那些事 賠售還是要繳稅?自己賣的優缺點
image source: 示意圖/freepik
文/徐佳馨
賠錢別難過 未來繳稅能折抵
許多人以為房屋賠售就不需繳稅,也不用申報,實際上只要是買賣所有權移轉情形,就得在時限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者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報所得,即使買賣所得為零、賠售或無應納稅額也需要在時限內申報。
如果是在2016年之前購買的房屋賠售,能提出例如買賣契約等賠售證明,在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以用來扣抵其他財產交易所得。假設賠售損失大於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還可以在之後3年持續扣抵,直到賠售損失餘額歸零。
例如,老張今年8月賣出A屋,賠售損失200萬元,而同年出售B屋有80萬元獲利,那麼今年度財產交易所得可申報扣抵80萬元,剩餘120萬元可以在114到116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申報中扣除。
不過,扣抵只限財產交易所得,無法直接和薪資所得相互抵扣。
同樣的,如果是105年之後取得適用房地合一交易的持有人,若有虧損,其虧損可在交易日起以後3年內抵減房地合一交易所得。
這也是為什麼坊間有些懂得財產規劃技術的人,會透過這種方式來達到節稅的目的。
自己賣行不行?
由於賣方多數要負擔較高的房仲服務費,加上刊登網路平台又很方便,許多屋主會覺得這部分可以自己來。
自己來也不是不行,除了把握以上原則,最好把房子整理得乾淨清潔,再拍攝美照上傳,增加被瀏覽機會,必須要有電話接不完,在帶看時注意自身安全,順利出售後若有屋況瑕疵,必須要自己想辦法解決的心理準備。近年房屋詐騙頻傳,自售屋主特別留意要使用兼顧雙方權利義務的契約書,例如銀行、建經公司等都會提供制式合約,如果您不熟悉交易流程,建議找一位公正的地政士(代書)協助把關,並搭配建經公司提供的價金履約保證服務。雖然會增加一些費用,但能確保交易過程安全無虞,讓您賣房更安心。
【以上言論,不代表《房產溫度計》立場】
【用數據陪你成家】
尋覓有溫度的心靈避風港,更多的我們👉 https://linktr.ee/housedaily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