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老屋翻新陷兩難!裝修要不要申請?網友:一不小心就變成違章

image source: 示意圖/ChatGPT

文/戴婧雯

當房屋因老舊而影響居住品質或存在安全隱患時,許多人會考慮進行翻新改造,以提升生活的舒適性與安全性。不過,在進行老屋翻新前,是否需要申請裝修許可呢?

一位網友近期計劃翻新家中已有30年的老屋,並諮詢了多名設計師與統包業者,但得到的意見卻不一致。部分業者表示,如果不涉及主結構則無需申請許可,但也有統包提醒最好申請,以免後續產生麻煩。眾說紛紜,原PO只好在Dcard上向其他人請教:「老屋翻新需要申請裝修許可嗎?」

多數網友依據經驗,建議原PO最好申請許可,「問就是要,除了刷油漆之外都要」、「申請吧,申請完貼出來施工時,也不用天天擔心被檢舉罰錢」、「公寓華夏,若動到固定結構都需要室內裝修」。也有網友分享自身經歷,表示當初在統包建議下未申請,結果被檢舉後遭勒令停工,補完證才復工,延誤工期,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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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哪些裝修項目需要申請許可呢?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室內裝修除壁紙、窗簾、家具等外,只要是涉及天花板、牆面裝修,及超過1.2公尺高度的固定隔屏、分間牆的變更等,都屬於需申請許可的範圍。

需要裝修的住宅只要是六層以上的集合住宅(有3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或五樓以下(含五樓)的公寓或大樓,有更改隔間或變動格局的狀況就需要申請。若翻新的是自有透天厝可免申請,但五樓以下集合住宅若涉及「新增廁所」、「新增2間以上居室」等一樣需要申請許可。

由於室內裝修受到《建築法》、《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因此裝修前必須完成申請許可手續。若未經合法審查擅自裝修,屋主、使用人或業者將依《建築法》第95-1條規定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逾期不改者,得連續處罰或強制拆除,以確保整體裝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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