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買房花九千萬 媽媽還要再補四百萬?贈與稅未報小心罰雙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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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戴婧雯
近年來,房價上漲導致買房門檻抬高,許多父母憂心子女無法憑藉自己的能力購入房產,於是慷慨出資贈與子女不動產。然而不少人都忽略,每人每年只有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度,因此父母可能需承擔贈與稅的課徵問題。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若限期內未完成申報,可能被處以最高2倍罰鍰。
父母無償出資還要被課稅?逾期未報再加罰2倍
父母買房給自己兒女,還要被課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明確規定,納稅義務人若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該筆資金將以贈與論,依法課徵贈與稅。如果購置的財產為不動產,將以土地的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房屋的評定標準價格作為贈與金額的計算基礎。
國稅局舉例,一名剛成年的大學生甲君在111年間購入台北精華地段房地,高達9200萬元的契約總價與其財力明顯不相當。經過該局調查發現,甲君的不動產資金其實是由母親乙君代為匯款支付,涉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應當以贈與課稅,於是該局要求乙君在收到通知函後的10日內申報贈與稅。最終,乙君以該房地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和公告土地現值,合計3920萬元申報贈與總額,該局也核定乙君在111年度應繳426萬4千元的贈與稅。
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若有類似情形,應立即或在接獲通知的期限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否則除了補徵贈與稅額外,國稅局也將以贈與人違反申報義務,依法按核定應納稅額處2倍以下的罰鍰。該局提醒有贈與行為的納稅義務人務必留意,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