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修法三讀通過 調升最高4.8%!「兩族群」影響甚大 王婉諭批:對有意囤房者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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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彥羽

立法院今(19)日三讀通過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囤房稅率將從現行1.5%至3.6%調整至2%至4.8%且採全數累進課稅;歸戶方式上由縣市改為全國;全國單一自住稅率則自現行1.2%降至1%,新制最快將在明年7月上路,114年5月正式開徵課稅。

修法引導釋出空屋 房市專家揪「兩族群」苦惱

第10屆立法院會期已至尾聲,《房屋稅條例》趕在20日休會前表決通過。囤房稅2.0重點為, 囤房稅率將至2%至4.8%,由各縣市政府自訂定差別稅率。此外,改為全國歸戶,若不同縣市合計超過三戶都將被課予囤房稅。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根據財政部最新資料顯示,2023年全國共有約51.4萬個家戶持有非自住住家,合計擁有至少73萬間非自住房屋,為引導釋出空屋,官方便推動修法,提高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

張旭嵐指出,囤房稅針對非自用住宅,因此一般家庭僅持有3戶以內的自用住宅並不受影響。而修法後的稅率天花板,從3.6%拉高到4.8%,對全台非自住8戶以上的囤房家庭,以及餘屋量大的建商影響最為鮮明。

張旭嵐進一步指出五大變化:


1.房產重新配置

由於各組別縣市的戶數適用稅率各異,非自住房屋的多屋族,在節稅前提下,房產會逐漸調整,減少在高稅率縣市的持有量,降低整體的持有稅負擔。第二,「出租換取降稅」,比起最高4.8%,若房產出租並報稅,適用稅率僅1.5~2.4%,可望使囤房族將空屋出租;3.捨新屋買中古

房屋稅是以房屋標準單價、屋齡和路段等條件來課稅,所以越新的住宅,房屋稅越高,在稅率調升的情況下,置產族將更明顯轉向中古屋市場。

4.傾向預售完銷

建商為了避免銷售期拉長,導致新成屋被課以重稅,原本以成屋為主要銷售模式的建商,更傾向透過預售快速完銷;第五,「大坪豪宅讓利」,高總價產品因銷售期長且稅基較高,對囤房重稅更加有感,因此建商不排除採取更積極的讓利方案,加快大坪數產品的銷售速度。

時力:超過「七戶」才被課4.8%稅率 王婉諭批失去修法意義

時代力量於今日上午的記者會中指出,面對行政的院提案版本,對投資客無法起到嚇阻作用,囤房空間仍在。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批評,行政院的修正版本囤房稅率雖從現行最高3.6%調整至最高4.8%,但稅率級距上升低,只有少數囤房者才會被課到最高稅率。

《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後,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於臉書指出,這個所謂的「囤房稅 2.0」,對於有意囤房者,根本不痛不癢。行政院的版本,完全就只是在打假球、騙票而已。只有持有超過「七戶」者,才會被課以不過 4.8%的最高稅率。

王婉諭直指,法案還留一個後門給建商,讓他們從預售屋販售開始,可以安心囤房七年才被課稅。這完全失去了囤房稅修法的意義,更顯示了民進黨始終堅持護航建商、拒絕改革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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